各位老师:
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1、工作量核算依据新修订的计算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8〕206号)进行,见“附件2”。
2、工作量计算时请严格按照任务下达学时数进行计算。
3、多人合上课程上报工作量时一定要相互沟通,以免错报、漏报、多报。
4、2021年度本科毕业生工作量(论文+实习)以每生17个计。
5、教师填报“附件1”统一上报给学科,由学科汇总后于12月3日前上报学院教学办。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用表2021新版)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食品与健康学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