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食健学院关于2024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14:41:32  点击量: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就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学院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

学院考核工作组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浙农林大 2018〔206〕号文件)、《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2021)》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2024年度,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及研究等方面进行。

调整说明: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讨论决定:2024年本科教学工作量得分按90个工作量100分计算;每超过1%增加 1分,最多加到200分(180个工作量);每减少1%减1分,以此类推直至减至0分。

附件2:《食品与健康学院 (现代粮食产业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2021)》中注1第(2)条60个工作量相应调整为45个工作量,对应得分100分工作量的50%。

二、考核对象

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学科所在学院的考核。已申请青年教师培养和助讲、助研的教师,在培养期内由教师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由学校批准脱产赴国(境)内(外)进修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外派挂职锻炼人员,不在校时间累计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不参与当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如教师确需参加,可向学院提出申请,以上人员在校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需参加当年度考核。

经工作调动或应届毕业生来校工作,进校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超过6个月(含)未满一年可以申请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等级和比例

考核结果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原则上A级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C级比例应达到20%;B、D、E等级不做比例要求。

四、考核程序

考核依据为《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2021)》进行,各学科组织老师填写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相关表格(附件3、附件4),交各专业负责人审核、汇总。所申报的材料一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凡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以认可。其中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学院核算为准。

各学科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表格上报学院(附件3-附件6),学院召开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会议,听取各专业负责人参评情况汇报,最终确定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

2.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2021)

3.食健学院2024年度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4.食健学院2024年度教学工作业绩情况登记表

5.学科2024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6.学科2024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统计表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2024年12月6日



上一条:食品与健康学院党委关于拟接收张睿麦琪等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食健学院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会暨“笃行求真”学术沙龙第18期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教育部    |    科学技术部    |    农业农村部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中国农业科学院    |    农村信息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15号学院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1276 传真:0571-63741276 邮箱:spjk@zafu.edu.cn
COPYRIGHT © 2021 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 SPJK.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