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卓越教师教师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24〕7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得到最终学院推荐人员结果。现将结果公示在院办(学9-507),公示期为9月25日-27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17点前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反映到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63745917。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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