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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10:57:22  点击量:


各学科、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将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1.除中层干部以外的事业编制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2.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按《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浙农林〔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待聘人员;

(4)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不属于考核范围人员。

、考核内容

1.教师(含研究)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任务、承担公共事务、本聘期目标进展情况等方面。

2.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重点,主要从工作态度、实验教学与科研服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辅导员考核按《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学工部〔2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及工勤岗人员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来评定,主要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

5.高层次人才及协议制人员考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主要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考核要求

1.年度应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总业绩点(综合积分)为中级35个、副高42个、正高50个,其中全年应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含本科、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不低于200个,业绩点计算参照《浙江农林大学综合贡献积分体系》(2022版)核算。

2.年终应完成教学、科研等计酬工作量折合金额为中级35×600元、副高42×600元、正高50×600元。

3.教学工作量按60元/个发放,其他教学、科研等工作量按学校核定为准。

4.根据《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规定,年度考核合格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不享受综合积分(包括教学积分和学校规定的重要贡献积分)减免的教师,完成岗位规定综合积分70%(含)以上;享受综合积分减免的教师,完成减免后的综合积分。(2)完成通用考核指标17选1。(3)完成相应岗位工作职责。(4)完成学院学科布置的公共事务。(5)未有学校学院规定负面清单。

专任教师须填写年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交学科汇总审核后报学院。

、考核等次及比例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学科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最高不超过15%(各学科优秀人数名额见附件2)。

2.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为A、B、C、D、E五个等次,业绩考核为C及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3.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者,工作业绩考核等次须在B以上。

4.专任教师未完成规定业绩点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为“优秀”。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制;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教学事故;

(3)专任教师未完成规定业绩点并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4)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考核组织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细则,确定考核内容与形式,研究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和其他考核相关规定,具体由学科组织实施。

3.管理人员考核参照机关管理人员考核细则,具体由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参照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考核程序

(一)个人年度考核填报采取网上在线填报方式。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职工考核”后,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

个人申报过程中系统显示“尚未提交”水印字样;个人提交后单位考核期间显示“考核审核中”水印字样;个人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确认并系统审核通过后显示“考核已通过”水印字样。

(二)各学科、办公室依照相应考核办法制定细则并组织考核,所在学科、支部确认考核等级,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汇总至学院办公室。

其他说明

1.考核年度内,新参加工作人员只进行工作鉴定评价,不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年度内,新调入人员(非初次就业或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合格,能履行岗位职责且教学质量合格(含)以上的(若无教学任务则不作要求)原则上定级为合格。工作实绩突出者,可与其他教师一并参与优秀等级的评定。

3.高层次人才按协议约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总结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若无上述须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确定为考核合格。

4.经学校批准派出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7〕142号)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

5.经学校批准派出挂职锻炼、援疆、援藏等外派人员须填写学校年度考核表,派入单位对其本年度外派期间表现出具鉴定意见,学院综合其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派入单位意见,给予评定等级。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可不占优秀指标。

6.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八、时间及要求

1.时间:

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2月31日;

纸质版报学院时间:2024年1月4日。

2.要求:

(1)个人考核表须生成“考核已通过”字样后方可打印,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本人签字;

(2)以学科为单位将个人考核表一式2份、年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1份交学院办公室(学9-509)。

、考核结果

(一)专技职务评聘、岗级晋升

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提出警告,下年度取消推荐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或岗级晋升资格;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或降级聘用,或调离原岗位作为待岗人员处理。

(二)工资晋升

按国家规定执行;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不得晋升。

(三)评优

凡是当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推荐评选各类先进。

(四)绩效分配

凡当年考核为优秀者,按每人500元奖励。

请大家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未按时提交考核表,影响到个人专技职务评聘、岗级及工资晋升等,责任由个人承担。

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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