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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现代粮食产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4 17:21:11  点击量:


各团支部、专业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拟定于2023年5月20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和省学联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担起守好“红色根脉”、打造“重要窗口”的重任,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奋笔书写青春篇章,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中唱响农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并通过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

4.投票选举产生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5.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5月20号

地点:学9-211报告厅

四、学院学代会代表团和学校学代会代表团的产生和构成

(一)学院学代会代表

1.学院学代会代表团规模

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81名。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18名。

2.学院学代会代表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各班团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差额推荐学院学代会参会代表,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5月17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sjxy_tx@163.com。

3.学院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无无故旷课记录,无失信或违约记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意见,有一定的参政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学校学代会代表

1.学校学代会代表团规模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食品与健康学院参加我校第二十四届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1名,参加我校第五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5名通过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

2.学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校学生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由各班团支书、班长负责,各班团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各班级在推荐参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推荐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四届学生会(第五届研究生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并在5月17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sjxy_tx@163.com。

3.学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代表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无无故旷课记录,无失信或违约记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意见,有一定的参政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和学校学生会委员会的产生和构成

(一)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1.学院学生委员会规模

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定委员14名。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拟定委员7名。

2.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委员推选工作由各班班长、团支书负责,各班团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表》(见附件3),并在5月17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sjxy_tx@163.com。

3.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

1.学校学生委员会规模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食品与健康学院选举产生我校第二十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名,选举产生我校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及候选人2名。

2.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由各班团支书、班长负责,各班团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各班级在推荐参加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的代表中,推荐参加学校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四届学生会(第五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见附件4),并在5月17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sjxy_tx@163.com。

3.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代表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无无故旷课记录,无失信或违约记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意见,有一定的参政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六、新一届学院主席团候选人的要求、产生办法

我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分别拟定为3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4人。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学院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应在广泛征求班级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第三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附件5)并在5月17日24:00前提交至邮箱sjxy_tx@163.com。

七、注意事项

1.各团支委、班委应提高认识,积极指导本班同学重视学代会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选举本班正式代表。

2.正式代表产生后不得更改。代表参与学代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入场代表请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配合学代会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4.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胡老师 电话:19157843307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食品与健康学院团委

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食品与健康学院研究生会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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